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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7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春晖股份、华铁股份、ST华铁,股票代码:300104)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关联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查明,发现华铁股份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充分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2、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情况,3、未披露大额银行定期存单对外质押担保情况。(二)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 :1、通过虚构业务虚增收入,2、部分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3、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5、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不准确,6、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7、所得税费用计算不准确。故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华铁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此外,华铁股份的关联方青岛恒超等九家公司及实控人宣瑞国也收到了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3年4月29日,华铁股份发布《董事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2023年5月8日,华铁股份发布《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函件的公告》。华铁股份称:“公司在核查中发现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126385.48万元,截至 2023年4月20日,累计占用利息9057.27万元,合计135442.75万元。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修蛟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由于华铁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部门行政监管措施,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华铁股份股民索赔的条件暂定为:2018年4月25日到2023年4月28日间买入华铁股份股票,并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股民,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