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002388)索赔征集中
———[内容提要]———
♦凡于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于2022年12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且买入成本高于7.1元每股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资料图片)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违规始末]———
2023年8月9日,新亚制程(002388)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的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14号)。
经查明,新亚制程(002388)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2019年至2022年,新亚制程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亚美斯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供应链垫资、预付货款、发放保理款、代付资金等名义,经过多层中间公司账户过渡后,将大量资金转入上述新亚制程关联方或其指定的公司账户,主要用于关联方归还贷款、缓解资金紧张情况。2019年、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新亚制程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分别为254,047,900元、450,000,000元、984,694,000元和 715,000,000元,占公司当期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49%、34.80%、68.40%和 49.66%,新亚制程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上述定期报告中披露与亿众鑫达的关联关系,存在重大遗漏。新亚制程于2023年1月20日发布《关于非经营性往来款归还完毕的公告》,称截至当日,公司已经收到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偿还的非经营性往来款626,310,000元以及利息24,742,300元,相关往来款项及其利息已清偿完毕。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合同、记账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新亚制程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亦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相应罚款。
现我所正在征集新亚制程(002388)索赔投资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于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6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22年12月27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且买入成本高于7.1元每股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索赔信息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截至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东方网络、宁波东力、中信国安、索菱股份、昊华能源、冠福股份、飞乐音响、长园集团、每日互动、摩登大道、雅本化学、粤传媒、同洲电子、中捷资源等上百家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