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积累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机制体制和政策体系等方面的有益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国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快速发展,国家卫健委日前发布《关于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等15个省份开展为期1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地方经验和典型做法。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健康照护服务需求巨大,而老年健康学科建设滞后、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凸显,亟须探索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推动全国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快速发展。
老年护理发展滞后
随着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老年人群在优化内在能力和功能发挥方面的服务需求大幅度提升。然而,我国针对老年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存在着服务内容不够精准、服务体系不健全、有效供给不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基层服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有限、资源投资有限、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机制缺乏等问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施小明表示,当前医院和疾控机构在老年人口健康公共卫生应对中的作用发挥不够,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能力不足,养老机构的功能定位还不够清晰,与老年人群健康需求不相协调。老年医院和老年康复、护理、临终关怀机构严重不足,针对老年人健康重医疗轻预防、“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尤为突出。
同时,我国老年人口卫生保健和长期照护服务人员储备不足、发展不均衡。面对老年人健康照护服务的巨大需求,老年健康学科建设滞后,专业人才十分匮乏。据民政部数据,全国有200多万老年人入住养老院,但护理员只有20多万人,一个护理员平均要服务近10个老人。
城市地区关于老年人口卫生保健和长期照护服务尚不完善,而大多数农村地区尚未建立起老年人口卫生保健和长期照护服务机制,医疗资源短缺、医疗水平偏低,空巢独居和精神孤独问题突出,在长期照护服务上主要依靠家庭养老。同时,家庭结构的快速改变给老年人口卫生保健服务和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带来严峻挑战,卫生保健服务和长期照护服务的需求已从单纯的个人风险或家庭风险演变为社会风险。
发布六项主要任务
此次发布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主要有六项任务,即增加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引导区域内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加强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培养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技能;指导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的机构护理、社区和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积极探索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和延伸护理服务;符合条件的试点医疗机构率先开展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试点医疗机构名单;探索完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价格和支付机制,充分发挥本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家庭医生签约、商业保险等政策合力,为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本次试点的首要任务是增加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要根据区域内人口老龄化情况和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实际需求,结合“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引导区域内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等,增加护理院(站)和护理中心的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床位。
通知要求,加强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增加老年护理专业护士数量,扩大医疗护理员队伍,提高老年医疗护理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技能。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医疗机构、行业学会、职业培训机构等与基层医疗机构、养老院等进行合作,提供相关培训。
此外,通知还提出,增加多层次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三级医院重点为急难危重的老年患者提供医疗护理服务,二级及以下医院、延续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主要为病情稳定或需要长期护理的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医疗护理服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为老年人提供社区和居家医疗护理服务。
快速推进试点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本次试点地区要推动落实《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部分符合条件的试点医疗机构率先开展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试点医疗机构名单。试点医疗机构可通过“互联网+”、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
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试点地区和医疗机构要积极探索创新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和延伸护理服务,将机构内医疗护理服务拓展到社区和居家。鼓励医疗机构通过签约方式为就近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护理服务。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探索设置日间护理中心、“呼叫中心”或家庭病床,为老年人提供日间和上门护理服务。鼓励发展社区嵌入式老年护理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专业、便捷的医疗护理服务。
探索利于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发展的价格和支付政策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聚焦老年医疗护理服务领域,充分发挥本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长期护理保险、商业保险等政策合力,为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鼓励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省(市)和市(区),在开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的同时,积极与本地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结合,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到2023年,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机制体制不断完善,多元化老年医疗护理服务模式日益成熟,差异性和多层次的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显著增加,有利于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政策措施逐步健全。(记者 李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