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实施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 使市场竞争公平有序

发布时间: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的通知》和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着力强化公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打造公竞争政策全域实施领跑省,服务浙江省“两个先行”,浙江省率先实施省域公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并发布《浙江省省域公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建立与高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竞争政策框架,完善公竞争政策实施机制和组织保障体系,增强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使市场竞争更加公有序,秩序显著优化,公竞争环境社会满意率达到95%以上。

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本次改革工作将围绕建立推进公竞争政策实施的统筹协调和智力支撑机制,率先组建浙江省公竞争审查与反垄断委员会、省公竞争审查与反垄断专家指导委员会;围绕建立以公竞争政策为基础的政策协调机制和市场竞争规则,率先构建公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机制,探索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市场竞争状况评估;围绕建立以数字化改革为突破口的反垄断监管效能提升机制,率先探索台经济数字化治理机制,开展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在线监测和风险预警,探索行政垄断行为智慧监管;围绕建立以提升审查质量为核心的公竞争审查刚约束机制,开展公竞争集中审查、独立审查试点和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制试点;围绕建立以防范垄断风险为重点的企业竞争合规机制,探索开展企业竞争合规体系标准化建设,率先实施企业竞争合规激励机制和企业涉公竞争重大经营事项共商制度。(记者 郑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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