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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等多部门印发《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明确到2025年,农村低收体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近年来,我国农村农民住房条件得到很大改善。一是贫困地区大力进行危房危窑改造和移民搬迁,建成大量新居,农村住房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二是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大量农民工返乡,有条件的地区推倒土房子,盖起砖瓦房和小楼房。不过,房子是有寿命的,有些房子标准相对较低。因此,要继续建好“新农房”。
摸清底数,常态化开展农房动态监测。长期以来,农村房屋建造和日常安全基本由农民自己负责,难免会存在建设维护不到位的情况,而且不少农房没有抗震措施。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摸清当地农房底数,开展以农户主动发现申报、基层干部日常巡查报告、房屋信息定期比对筛查核检为主的农房安全动态监测,及时准确了解房子状况,对农房定期“体检”,确保危房和不抗震房及时被发现和快速处置。
精准施策,加快推进危房和抗震房改造。农村居住分散,住房地质条件复杂,保障住房安全问题是个不小的难题。如何既让农民们住上安全宜居的房子,又最大限度减轻经济负担?这就需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根据不同的村子、不同的家庭制订方案。如宁夏同心县,为推进危房和抗震房改造,村干部的上都有农村危窑危房改造APP信息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改造户的收入情况、改造原因、改造进度等都能查阅到,有利于县住建等有关部门精准掌握情况。
制定标准,全面提升房屋建筑品质和居住环境。进入全面小康,新农房外在风格需要多样化,但内在安全标准要统一。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结构要安全,墙体要保温节能。另一方面,根据现代生活便利性、舒适性原则,要适应年轻一代“新农人”需求,优化厨房、卫生间独立设置的房屋布局,大力推行农村“厕所革命”。还要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整体提升,突出地方特色和田园风光。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是乡村振兴的基本要求。因此,各地要落实好中央有关部署,不断改善农村人居质量,持续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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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河北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