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版权局:加大对短视频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发布时间: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25日表示,今年,国家版权局将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

25日,国新办就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会上,有记者提问称,随着抖音、快手、微信、微博等内容创作台的兴起,网民创作各类内容作品热情空前高涨,但侵权现象时常发生。期几十家影视传媒单位和许多权利人发表联合声明抵制短视频侵权,呼吁短视频台、公众账号的生产经营者提高版权意识。对此有何评论?

于慈珂表示,几年,随着数字技术和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网络短视频也发展迅猛。与此同时,短视频侵权盗版的问题比较严重,广大权利人反映强烈,引起社会关注,国家版权局也高度重视。

于慈珂介绍,作品未经许可不得传播使用,这是著作权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当然也适用于影视作品。国家版权局多年来一直特别重视影视作品的版权保护,积极维护影视作品版权秩序。“十三五”时期,国家版权局连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对包括影视作品在内的相关领域进行专项治理,积极有效开展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工作,公布重点影视作品预警的名单。五年来我们公布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38批、有640部重点作品作为重点预警,对这些优秀的影视作品的网络传播进行了专项保护。

于慈珂称,早在2018年,国家版权局就将网络短视频版权专项整治纳入“剑网”专项重点任务,严厉打击短视频侵权行为,着力强化对短视频台企业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版权监管。几年来,这项工作一直在持续进行。

于慈珂指出,今年,国家版权局将按照中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部署,积极回应广大权利人的呼声,支持、保护广大权利人的合法诉求:

一是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

二是推动短视频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运营企业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完善版权投诉处理机制,有效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和配合调查义务。

三是鼓励支持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开展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发挥好维护权利人合法权利、便利使用人合法使用的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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