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禁播偶像养成类节目,严惩片酬违规

发布时间:   来源:北京日报

9月2日,国家广电总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提出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严肃惩戒片酬违规、“阴阳合同”、偷逃税行为,并要求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台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

通知提出,坚决抵制违法失德人员;坚决反对唯流量论;坚决抵制泛娱乐化;坚决抵制高价片酬,严格执行演员和嘉宾片酬规定,严格片酬管理告知承诺制度。倡导鼓励演员和嘉宾担当社会责任,参与公益节目。严肃惩戒片酬违规、“阴阳合同”、偷逃税行为。

此外,通知还要求广播电视机构和网络视听台不得播出偶像养成类节目,不得播出明星子女参加的综艺娱乐及真人秀节目。选秀类节目要严格控制投票环节设置,不得设置场外投票、打榜、助力等环节和通道,严禁引导、鼓励粉丝以购物、充会员等物质化手段变相花钱投票,坚决抵制不良“饭圈”文化。(李夏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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