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网友称自己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产品后,在未收到货物的情况下显示该物品已由“本人签收”,与商家联系后被要求“申请退款”。这是现在各类电商平台存在的较为典型的虚假发货行为,使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方式,提高店铺销售量,达到“被动刷单”的效果。
这种无视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直接反噬商家信誉。在店铺经营过程中,消费者反馈是一个影响产品销售量的重要因素。各大电商平台上,看“评价”中已购商品的消费者对产品的评价,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的购买行为是否发生。而好评的来源,恰是因为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得到了良好的购物体验。反之,在任何商业行为中,推翻诚信合作的可能,就是推翻长久发展的可能。
从整个产业链范围来看,虚假发货虽是一方行为,却导致多方受损。商品物流信息正常显示,签收人为本人,但为什么没有收到货?是不是快递员没有送到?是不是快递公司的物流出了问题?消费者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这些疑问,将责任归于快递公司,造成对快递公司的误解。同时,电商平台作为承载商家销售行为发生的平台,也为商家承担着一定的风险,频繁出现商家失信的情况,平台信誉也会受到损害。最终除了商家能够短暂地获得一些有限的销售数字增长之外,无一方能够受益,而一旦有消费者对这种行为进行举报和反馈,商家也再难坐享红利。
尽管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商平台对电商买卖行为有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但如今的电商环境仍然鱼龙混杂,各类恶意欺诈行为层出不穷,有不少商家为了暂时的利益选择钻空子或打擦边球,损害消费行业全产业链上其他参与者的权益。这也要求监管部门和电商平台加强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发货行为,为消费者营造一个良好的电商消费环境。(泉明 小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