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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杨森律师团队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香溢融通)于2020年6月5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理由为香溢融通公司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
遭受损失的部分投资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年11月,法院对香溢融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示范判决,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
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表示,该案处罚于2020年6月作出,诉讼时效将于2023年6月届满。
目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索赔,条件为:在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月11日买入溢融通公司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12日卖出或者仍然持有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