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新材(002341)索赔征集中
(资料图)
———[内容提要]———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时,如因上市公司做出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投资损失,则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向上市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9年6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新纶新材(002341)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提出索赔。
———[最新消息]———
2022年12月22日,新纶新材(002341)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
新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 (〔2022〕粤0304执20341号),福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25日10时至2023年1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为侯毅先生持有的公司3,000,000 股股票,起拍价以拍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起拍价格为财产处置参考价的7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毅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司法拍卖将导致侯毅先生被动减持公司股份,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拍卖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流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等过户环节,最终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于2020年5月被证监会处罚引起投资者索赔的事件也备受关注。此前,新纶新材证券索赔案件深圳中院已作出一审示范判决,新纶新材公司需赔偿投资者损失。后续索赔案件依据示范判决认定的共同的事实、法律适用标准、损失计算方法等依法进行和解、调解,公司已支付部分赔偿款。
现我所正在征集新纶新材(002341)索赔投资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及一审判决,于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9年6月26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新纶新材(002341)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联系中登律师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新纶新材(002341)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三年的诉讼时效将于2023年5月到期,截止至2023年1月仅剩4个月的时间。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号:31110000MD023535XE)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索赔,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索赔信息详见中登律师事务所网站“索赔名单”)。投资者最终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索赔依据]———
2020年5月21日,新纶新材(原新纶科技)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因新纶科技2016年至2018年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2017、2018年未按规定披露新纶科技与宏辉电子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对外担保40000万元,新纶科技被中国证监会处罚。
部分投资者以新纶新材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对其提起诉讼。中登律师将持续关注新纶新材(00234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后续进展。
截止目前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股民可以起诉索赔的上市公司包括:东方网络、亚太药业、宁波东力、中信国安、天娱数科(原天神娱乐)、香溢融通、昊华能源、胜利精密、飞乐音响、长园集团、惠而浦、每日互动、新纶新材、粤传媒等上百家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