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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深夜,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联电子,股票代码:300585)公告,于2023年2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和《调查通知书》,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此前2022年12月9日,奥联电子披露,全资子公司海南奥联投资有限公司近期与自然人胥明军共同出资设立“南京奥联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并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奥联光能主要从事钙钛矿太阳能(7.070, -0.03, -0.42%)电池及其制备装备的研发、生产、制备、销售等。同时披露胥明军长期从事军工/科技型企业运营管理,专注于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技术研究和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制备工艺装备的国产化、自主化和体系化,对钙钛矿电池研发进程和产业化过程有独到的理解与实践能力,在钙钛矿技术产业化所需要的材料配方、工艺研发、装备研制等领域具备核心竞争能力。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修蛟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奥联电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奥联电子股民索赔的条件暂定为:在2022年12月9日到到2023年2月21日之间买入奥联电子股票,并且在2023年2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