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合力推动商品过度包装治理

发布时间:   来源:中国商报网

为了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促进月饼和粽子产业高质量发展,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批准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以标准为抓手,推动治理过度包装乱象,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开展食品过度包装专项整治行动。

年来,由过度包装所引发的浪费问题日益严重。相关研究表明,我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至40%,在这些包装废弃物中,大部分是过度包装产生的。

让月饼粽子包装“瘦身”

早在2009年,我国就制定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在限制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过度包装问题并未得到彻底遏制。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信部等部门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要求食品中的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3层包装,其他食品和化妆品不应超过4层包装。

“与其他食品相比,月饼、粽子的过度包装问题仍相对突出,存在包装层数过多、包装空隙过大等问题,个别甚至还存在使用贵重材料、混装高价值的商品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对月饼和粽子包装要求再细化、再加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司长刘洪生介绍,为让月饼、粽子包装“瘦身”和“轻装上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制定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并于2022年8月15日开始实施。

修改单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减少包装层数,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4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3层。二是压缩包装空隙,将月饼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7,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42%;将粽子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5,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58%。三是降低包装成本,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对于销售价格100元以下的月饼和粽子,包装成本占比保持20%不变,其中包装成本一般指食品企业与包装企业签订的包装采购价格,销售价格一般指食品企业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合同销售价格;同时要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四是严格混装要求,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为推动月饼和粽子回归其食品属,我们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网站留言等多渠道做好修改单的宣传、解读和答疑相关工作,并组织有关单位面向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展培训活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一级巡视员张晓峰表示,作为标准实施的主体,月饼和粽子生产企业要提高认识,履行好社会责任,尽早贯标、用标和达标,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标准和第1号修改单要求组织生产,主动作为,提升技术水和创新能力,不断优化产品供给,向市场提供更加优质、更加绿色低碳环保的产品,持续提升行业发展水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南军介绍,市场监管总局一直高度重视过度包装治理工作,特别是在2020年9月1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施行后,总局组织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和执法,纠正、查处了一批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

今年4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开曝光了2021年以来查处过度包装违法6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山东省济南市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山东德兴堂阿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度包装阿胶糕案、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宁波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澄浏店销售过度包装燕窝饮品案、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宣汉当春茶业有限公司销售过度包装茶叶案、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南京悦家超市有限公司中央公园店销售过度包装西洋参含片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通用磨坊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销售过度包装冰淇淋案、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丝芙兰(上海)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销售过度包装香水案。

“同时,我们将过度包装执法纳入2022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进行部署,统筹全国市场监管执法力量加大打击力度,对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南军表示,为了做好过度包装治理工作,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了由13家司局级单位组成的治理过度包装行动协调联络机制,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过度包装治理工作。

合力推动过度包装治理

今年5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副司长黄敏表示,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深入开展食品过度包装治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遵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强制国家标准的规定,促进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将坚持从严监管与靠前服务相结合,组织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整治食品过度包装行动,依法严查严处食品过度包装行为。

此外,鼓励新闻媒体和消费者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主动对过度包装的食品说“不”,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介绍,协会将结合“共促消费公”年主题,围绕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组织开展消费者评议,发动消费者对利用过度包装进行销售欺诈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商品过度包装,推动行业企业开发公诚实、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包装设计。

观点:

当前,“安全实用、节约资源、绿色简约、消费友好”的食品包装理念还没有成为食品生产企业普遍的行动自觉,主要表现为产品包装层次过多、包装空隙过大、选材用料过度、包装成本过高等。——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副司长黄敏(记者 李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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