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派发亿元电子消费券 激活消费需求

发布时间:   来源:湖南日报

为进一步激活消费需求,带动消费增长,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相关部门、支付台以及商家企业,将于6月17日至7月15日启动“百年芳华 湘府有礼”亿元电子消费券派送活动。

本次活动将通过阿里巴巴支付宝台发放亿元电子消费券,可在零售、餐饮企业和加油站使用,预计带动相关消费十亿元以上。各市州、湖南中石油、相关台也将同步开展相关优惠促销活动。

在湘人员不限户籍,活动期间,可登录支付宝首页进入“百年芳华 湘府有礼”会场领券,或在支付宝APP搜索“湘府有礼”进入会场领券,还可以点击“饿了么”“中石油消费券”等活动分会场完成领券。

本次湖南省发放的电子消费券分为政府券、台券和企业券三个类型,分三期发放,每个用户每期活动限参与领取一次。消费券先领先得,领完为止,领取后,消费券自动存入支付宝卡包,付款时直接从卡包扣除。

第一期发券时间为6月17日、6月18日12时,有效期到6月21日23时59分;第二期发券时间为6月24日、6月25日12时,有效期到6月28日23时59分;第三期发券时间为7月1日、7月2日12时,有效期到7月5日23时59分。

消费者领取政府消费券后,在有效期内,可在湖南省境内支持使用支付宝付款的各类零售、餐饮企业和加油站消费时使用。单笔消费30元以上(含30元),可以使用10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以使用30元电子消费券;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以使用60元电子消费券。消费券不找零、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

台发放的消费券,可以在“饿了么”台线上使用,并与政府消费券叠加使用。企业发放的消费券,可以在商家线下门店使用,并与政府券、台券叠加使用。如领取消费券后在券有效期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活动期间,如遇用户、商户问题,可以拨打支付宝客服热线95188进行咨询。(记者 黄婷婷 通讯员 黄颀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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