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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工网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全面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要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名称登记、信息变更、银行开户等便利度;要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要推进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服务、民生服务、物流、会计等领域探索应用,探索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等新业态发放经营许可。
中国政府网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