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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孙肃博 12月8日,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被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5万元。处罚原因为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10月31日10时39分于爱国路水围村人行道实施了建设单位未经审批同意占用、挖掘道路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为《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深交罚决第[2021]ZD09576号。
据乐居财经查阅,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陈华,注册资本为8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管理等。该公司由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由陈辉持股20%;京基集团有限公司由陈华持股99%,由陈辉持股1%。目前,有34家对外投资企业,其中房地产业有16家。
截至目前,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涉司法案件181起,有限制高消费记录1条;有裁判文书记录121条,案件总金额为2221.53万元,企业作为被告的文书占比74.73%,涉案案由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最多;有行政处罚记录5条,罚款总金额为29.85万元。
据京基集团官网显示,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京基集团的核心主导产业,所开发项目涵盖住宅、写字楼、酒店等多种类型,其中于2011年建成的深圳地标“京基100城市综合体”,主塔楼高达441.8米高,是深圳城市更新的典范之作。此外,该集团在商业地产、农业、文化等产业也具有较大的规模和较强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