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来源:智通财经
海德股份(000567.SZ)发布公告,于2021年9月2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永泰集团转发的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南京中院”)《民事裁定书》,南京中院裁定对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永泰科技”)及其子公司永泰集团和永泰集团子公司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祥源投资”)、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新海基”)、永泰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合称“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于2021年12月16日,南京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