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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智通财经
12月17日,深交所对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000839.SZ)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经查明,中信国安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和 8 月 31 日,中信国安先后披露公告对公司 2009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进行差错更正,调减 2009 年至 2014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2 亿元、1.56 亿元、0.81 亿元、2.53 亿元、2.74 亿元、0.16 亿元,占更正后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60.91%、149.76%、124.07%、305.34%、 191.05%、9.41%;调减 2015 年至 2019 年未分配利润金额均为 9.77 亿元,占更正后未分配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27.62%、294.08%、 271.81%、48.36%、43.58%。
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士林、时任董事长孙亚雷、时任董事长罗宁、时任总经理孙璐、时任财务总监吴毅群、时任财务总监李向禹、时任副总经理李宏灿、总经理助理严浩宇、时任计财部经理晏凤霞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