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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居财经
乐居财经 吴文婷12月24日,宋都服务发布公告称,于2021年12月23日,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俞建午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已完成就俞建午涉嫌进行股票内幕交易所展开的调查,并于2021年12月22日向俞建午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05号)(「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决定,没收俞建午于该交易所得款项约人民币36.8百万元,并进一步处以约人民币110.4百万元的罚款。
根据决定书,俞建午须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缴纳罚款及没收款项。如果俞建午不接受决定书,可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覆议,或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于行政覆议及行政诉讼期间,决定书不会暂缓执行。俞建午确认,其将于规 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宋都服务表示,公司管理层从俞建午处据悉,该交易涉及的股票与公司股份无关。截至本公告日期,集团的业务运营仍照常进行。据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决定书与集团无关,且不会影响本集团的日常业务营运。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此作出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