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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 12月29日,江西大乘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大乘汽车”)被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两次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案号分别为(2021)赣1002执1383号、(2021)赣1002执2406号,执行依据文号分别为(2020)赣1002民初6290号、抚劳人仲字【2021】第92号,涉案金额分别为26.9万元、5057元,以上共计约27.4万元,立案日期分别为2021年4月8日、2021年7月22日,发布日期均为2021年12月28日。
据悉,江西大乘汽车有限公司于1996年7月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吴潇,注册资本为7.56亿元,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进出口经营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由大乘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7%,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9%,抚州高新区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该公司有5家对外投资企业,包括江西江铃集团轻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
该公司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201起,其中84.5%为被告,56.22%的案件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此外有历史被执行人记录133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超8.8亿元。
(责编:邓如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