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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居财经
乐居财经 赵微 12月31日,越秀地产(00123)发布有关本集团养老业务的租赁协议的公告。
于2021年12月31日,越秀地产附属公司广州海樾荟与业主就发展本集团的养老业务订立有关租赁租赁物业的租赁协议,自开始日期起计为期12年。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越秀地产须将租赁物业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租赁协议及其项下拟订立的交易将被视作越秀地产的资产收购;于租赁协议的期限内将可变租赁付款确认为越秀地产产生的开支。
据了解,租赁场所位于中国广州荔湾区西湾路148号的办公楼,用途为作养老和医疗服务用途,其租金方面,第一年为232万元,第二年租金为398万元,第三年为402-405.96万元,第四年为410-418.14万元,第五至十二年为较前一年增长3%或相当于养护院养老床位的床位费单价的加权平均年递增率的增幅,无论如何不会超过人民币630万元的年度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