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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居财经
乐居财经讯 1月7日,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河汽车”)新增一个开庭公告,案号为(2022)赣0203民初1号。
上诉人/原告为湖南同心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诉人/被告为江西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案由为合同纠纷,开庭日期为2022年1月24日,由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审理。
湖南同心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张红旗,注册资本为1.17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汽车驾驶室总成、汽车配件、模具、建筑材料(不含硅酮胶)的生产及产品自销等。该公司由TongxinInternational,Ltd.持股100%,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70起,其中61.43%为被告,58.57%的案件案由为劳动争议。
昌河汽车成立于2008年9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旷光华,注册资本为62.1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轿车、微型汽车系列产品和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等。该公司由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85%,且后者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间接持股100%。该公司曾涉司法案件162起,其中65.43%为被告,47.53%的案件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此外有历史被执行人记录12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为4433.16万元。
(责编:邓如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