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宏润建设(002062.SZ)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3日晚,宏润建设公告,公司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杉杉股份”)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杉杉股份彼此认可对方在光伏新能源业务领域的能力,同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达成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杉杉股份聚焦锂电和光电业务,宏润建设拟并购整合杉杉股份的光伏新能源资产及业务,杉杉股份拟以其光伏新能源资产及业务与宏润建设进行战略合作,并在此基础上拟成为宏润建设的战略合作股东。
产业合作方面,双方拟通过杉杉股份向宏润建设转让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利卡”)股份的方式完成光伏电池组件资产和业务的合作,转让价格根据审计及评估结果确定,协议双方将在协议生效后进一步协商并签订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尤利卡现有的光伏电站资产和业务不纳入协议双方转让范围,杉杉股份将在前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前,完成电站资产业务从尤利卡的剥离。
此外,宏润建设应当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杉杉股份支付2000万元意向金。在协议双方签订正式股份转让协议后,上述意向金可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转为尤利卡股份转让价款的一部分,且杉杉股份不用支付任何资金成本。
资本战略合作方面,尤利卡股份转让完成,杉杉股份拟取得宏润建设的股份,成为宏润建设的战略合作股东,协助宏润建设进一步推进在光伏新能源业务领域的发展。在杉杉股份成为宏润建设股东后,拟向宏润建设和宏润建设收购后的尤利卡各推荐一名董事,以进一步促进和支持宏润建设在光伏新能源业务领域的稳定发展。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宏润建设光伏新能源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进一步发展尤利卡的光伏新能源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宏润建设同时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宏润控股与杭州地铁及杭州资本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终止。
回溯此前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宏润控股与杭州国资旗下的杭州地铁、杭州资本于2021年5月2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意向协议》,拟向后二者转让29.93%公司股份,转让价格每股不超过5.00元,从而让渡宏润建设控制权,引入国有资本股东。若交易顺利完成,宏润建设控股股东将由宏润控股变更为杭州地铁。
然而至今,前述事项筹划7个多月后,还是以终止公告收场。公告显示,双方因未能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交易,且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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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宏润建设002062.SZ战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