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涉及有关乐视网的民事诉讼 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发布时间:   来源:智通财经

中泰证券(600918.SH)发布公告,近日,该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原告:上海君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两千名证券投资者

诉讼代表人:王景、刘国梁、陆明

各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刘云,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李浩

被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及贾跃亭等十四名自然人、中泰证券等三家证券公司和三家会计师事务所

诉讼请求:

1.判令乐视网向原告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投资损失之侵权赔偿款项(含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利息),共计人民币45.71亿元;2.判令除乐视网外的二十名被告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判令由上述二十一名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

该公司表示,公司为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联席主承销商之一,非保荐机构。因上述案件尚未开庭,最终涉案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无法判断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经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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