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龙汽车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6.82万元

发布时间:   来源:乐居财经

乐居财经讯 1月20日消息,深圳市五洲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龙汽车”)被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该案案号为(2022)粤0307执1112号,执行标的为16.82万元,立案日期为2021年1月18日。

五洲龙汽车成立于2002年5月17日,注册资本为3.75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景新,经营范围包含汽车、汽车零配件、汽车底盘的购销等。该公司由广东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2%,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8%。

五洲龙汽车有限制高消费记录68条,历史被执行人记录193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约3.15亿元。

(责编:邓如菲)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
深度财经网  m.xxznews.com 版权所有

投稿投诉联系邮箱:8 8 6 2 3 9 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