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员工为企业引进劳动力 按人头获得奖励

发布时间:   来源:中工网

“各类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在春节期间帮助重点企业介绍招用新员工的,以及新员工个人应聘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补助。”1月17日,记者从福州市人社局获悉,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工作,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月10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稳生产稳用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员工为企业引进劳动力,可按人头获得奖励。

《通知》还提出,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上调用工调剂补贴标准,各类用工调剂平台(暂时歇业的各类企业、行业协会、能够组织闲散劳动力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服务平台、组织顶岗实习的职业技工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为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引进新员工,且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以入职后工资凭证为准),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补助。同时,提高引进新员工奖补标准,各类人力资源机构、老员工在春节期间帮助重点企业介绍招用新员工的,以及新员工个人应聘的,参照上述奖补标准,给予奖励。

《通知》鼓励企业在“两节”期间,自主或委托机构组织在岗职工(在本单位缴纳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开展以岗位技能类课程为主的技能培训,培训总学时为20~40学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按每学时25元、每人500~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此外,还将组织重点缺工企业在福州市和赴中西部地区开展“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记者了解到,春节后,福州市将继续开展“点对点”包车包机包列活动,接送重点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复工返岗。

据悉,1月5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进一步落实2022年稳岗稳工工作发布通知,提出六条措施,进一步支持企业稳岗稳工,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该通知也提到,要拓展招工用工渠道。对各类社会机构(含商会)、个人(含“老带新”员工)为企业引进劳动力,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对当年输送一定规模劳动力、毕业生来闽就业的省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根据输送人数给予奖励。鼓励各地采取奖补的办法,引导技工院校加大为企业培养输送技工的力度。(记者李逸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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