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众多天津企业已开启“春耕”模式。为支持和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我市大力实施系列含金量高、覆盖面广的惠企政策。昨天,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等就企业用能、融资支持、企业用工等方面的政策进行了解读。
在企业用能保障方面,市发展改革委一级巡视员刘东水介绍,对企业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耗总量控制。对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的企业,给予用能优先保障;对单位能耗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企业,给予用能总量保障;对于符合产能置换政策的项目,给予足够的用能保障。提高项目能评效率,为主要产品设计能效水平达到行业能耗限额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的拟建项目,提供便捷升级服务。
市发展改革委还将发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向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服务,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网通办”执行效率,及时帮助企业纠正失信行为,助力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市发展改革委还将组织万名干部深入企业和项目现场,充分运用三级问题协调解决机制,“线上线下”双线服务,解决具体问题,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为助力企业稳岗,市人社局也出台了系列政策举措。市人社局副局长李惠廷主要介绍了企业最为关注的两个政策,他称之为“加减法”。
其中,“加法”指实施各项“稳就业”补贴。一是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各类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二是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对我市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40%,约800多元,1年约1万元。除了这两个补贴政策,还有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房租、就业见习等就业创业政策。
“减法”指做好“降”“返”两方面工作,“降”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李惠廷透露,我市将按照人社部要求,延续实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执行到2023年7月31日。“返”指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今年,我市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返还失业保险费,继续为企业解难纾困。(记者 岳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