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消除就业歧视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发布时间:   来源:福建日报

住闽全国政协委员张帆提交提案,建议全面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充分就业。

张帆表示,近年来,党和国家将促进充分就业作为“六稳”“六保”的重中之重,综合采取稳岗补助、社保减免等有力措施,将社会失业率控制在了合理区间。但是,学历、年龄、性别等方面的就业歧视问题当前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应引起充分重视。

为此,张帆建议,全面落实《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中工作权利的相关规定,修订、制订有关法律条款,全面清理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立足国务院《“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积极拓展劳动者发展空间。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考录,严格执行反就业歧视规定;结合延迟退休政策,逐步放宽公务员录用与遴选招聘“35岁门槛”。

在完善反就业歧视配套政策方面,张帆建议:各级人社部门、总工会与妇联定期举办大龄、女性、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劳动者的专场招聘,并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允许企业实行育儿特殊工时制,在依法协商前提下,允许达成调整岗位与薪水浮动的协议;对聘用35周岁以上或女性职工较多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例超过50%的企业,可强化财税支持。

张帆还建议,提升就业歧视治理能力,压实用工主体责任;完善劳动监察执法、失信联合惩戒、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将就业歧视纳入劳动仲裁范畴,整合行政、司法资源,建立诉非联动机制,支持快速维权。(记者 林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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