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记者在济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打造优质人防工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济宁市坚持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市县两级一盘棋,按照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和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落实“应建必建”的要求,有效推进人防工程质量与数量的同步高水平增长,为促进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人防工程建设领域实现“三个明显提升”。
人防工程防护能力明显提升
市人防办坚持“应建尽建”原则,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十三五”期间,新增总量是2015年末工程总量的3.19倍,人防工程人均面积居全省前列,人防工程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结合地面建筑性质,优先布局医疗救护、运输专业队工程、医疗救护专业队工程、抢险抢修专业队工程、指挥工程、不同战时功能的专业队工程配套更加协调,平战转换措施更加完善;结合小区开发、重点工程配套建设,落实人员掩蔽工程、物资储备工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统筹推进城市人防工程防护建设。同时,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及人防资源,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人防工程不仅用于地下停车场,还有很多用于餐饮、娱乐、仓储等城市配套服务。“十三五”期间,济宁市人防平战结合总收入增长2.52倍,提高了产值营业额,增加了社会就业岗位。
人防工程质量标准明显提升
为提升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秩序,市人防办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加强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人防工程建设过程的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核查力度,通过资质检查、跟踪走访、信息调查等形式规范从业企业行为。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全市大规模业务培训和现场观摩会,对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常见质量通病、施工安全等方面进行授课,通过培训和现场观摩,使相关建设单位了解人防工程验收的标准要求和规范做法,着重强调人防工程的战备属性,进一步提升人防从业人员对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规范标准的理解把握,提高了全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专项业务水平技能,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明显提升。2021年印发了济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并严格实施,日常工作通过送政策、送技术,将质量监督跟踪走在前头,着力预防建设环节可能存在的“未病”,帮助企业掌握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标准,正确防治建设环节常见弊病,为济宁市重点民生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人防行政审批和构建营商环境水平明显提升
通过与审批部门、住建部门、规划部门联合发文,构建环环相扣的新型审管结合新模式,行政许可办理时限由法定时限3天变为即刻办理,做到在全省人防系统中办理时限最短,状态最优,网办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在审批环节、申报资料上做减法,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做加法,在跟踪服务、方便群众上做乘法,既简化了审批手续、提高了服务质量,又强化了建设单位依法履行人防建设义务的自觉性,便民惠民政策及时落实,确保了人防工程建设的良性循环。济宁人防办的先进做法得到了山东省人防办和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的认可,以正式文件作为经验在全省推广。对标全国先进地市经验做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跳出人防看人防,站在全局视角切实做到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提升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的融合力度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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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浪乐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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