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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日报
给予租房补贴、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给予吸纳就业补贴、稳定就业社保补贴;给予创业补贴或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创业贷款扶持……4月7日,萍乡市出台了《关于促进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萍留萍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通过“硬核”举措,引才留才聚才,为青年才俊在萍发展打造优越生态。
《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于符合条件的来萍留萍就业创业各类院校毕业生,给予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贴,连续补贴3个月;鼓励各类院校毕业生购买商品房,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不同的学历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购买首套房,可享受6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符合条件无房的毕业生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此外,鼓励相关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其招用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相关高校毕业生的相关用人单位和相关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政策给予相应社会保险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对其在萍首次创业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补贴或资助等。
据了解,2021年,萍乡市城镇新增就业2.67万人,同比上升12.54%;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06万人,同比上升7.75%。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88亿元。目前,全市建成13个创业孵化基地,累计吸纳入驻企业和创业团队980余家,带动就业5900多人。(钟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