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珠海讯 据“珠海政府网”公众号消息,为全面推动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近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珠海市老旧小区更新专项规划(2021-2025)》批后公告(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了以“综合整治”为重点,至“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全市条件较恶劣、居民意愿强烈、筹资有保障的老旧小区的改造,达到“宜居便利、共治共享、住有所居”的总体目标;明确了“区分重点,分类实施;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共同缔造,问需于民;整合资源,连片改造”的工作原则。
珠海市域范围内现存老旧小区共有996个
《规划》重点对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及部分2005年底前建成的基础设施和功能明显不足的小区进行了摸底调查。
经统计,珠海市域范围内现存老旧小区共有996个(其中2000年底前建成的为926个、部分2005年底前建成确需改造的为70个),总用地面积约1335.97公顷,占全市现状居住用地面积的13.2%,总建筑面积约2302.31万平方米。
对全市老旧小区进行整治内容分类
在规划指引上,通过结合区位分布、现状条件及周边设施等要素评价,对全市老旧小区进行整治内容分类,包括“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
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
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
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
其中,基础类要发挥财政资金主导作用,做到应改尽改;完善类要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做到宜改即改;提升类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做到能改则改。
同时,有条件进行“提升类”改造的邻近小区或片区(社区),需按照“整合资源、统筹配套、连片改造”的原则,优先增补社区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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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项目将采用结合“必选-宜选-自选”菜单式清单,从建筑本体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小区环境整治、服务设施提升、片区联动改造五个方面,基于改造诉求和实际情况,并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合理确定改造内容。
各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内容分类指引
◆香洲城区(含南湾)共有740个整治类小区:基础类634个;完善类106个。
◆金湾区(含高栏港经济区)共有93个整治类小区:基础类87个,含高栏港经济区的52个;完善类6个。
◆斗门区共有124个整治类小区:基础类120个;完善类4个。
◆高新区共有39个整治类小区:基础类37个;完善类2个。
在改造时序上,以居民实施改造诉求为首要,滚动更新年度老旧小区实施改造计划。在财政承受能力基础上确定年度改造任务计划,并以“任务制”与“申报制”相结合方式推进年度改造项目。
计划至“十四五”期末,全市改造老旧小区229个,占小区总数的23%,占地面积380.19公顷,占比约28%,总建筑面积594.79万平方米,涉及总户数5.18万户,按每户3.2人计算,将惠及约16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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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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