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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无锡新吴区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发布。
细则显示,符合《“太湖人才计划”优秀大学生“锡引”工程实施办法》购买补贴政策支持的优秀大学生;符合“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毕业生;在新吴区工作缴纳社保并办理了落户手续,符合在新吴区缴纳社保的职工家庭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在新吴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的,自“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在新吴区购买首套住房的,购房补贴办理程序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初审、终审复核、发放补贴认定书。
经申请审核认定符合购房补贴的对象,在取得对应不动产登记证后,凭《认定书》、不动产登记证、个人身份证、本人无锡银行卡等材料向区住建部门申请办理补贴资金领取手续。区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后,经向财政局请款,将相应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