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房贷利率持续下调,不少地方的银行房贷利率已经下降到了4.25%,这对于之前在6%左右的商贷利率时期购房的购房者是不小的冲击,后悔买房“高位站岗”叠加高房贷,怎么才能享受到现在的贷款利率呢?
首先,从继续还款的角度考虑,如果是固定利率的房贷合同,则直至房贷还清,房贷利率都不会有变化,能减少房贷利息的办法只有提前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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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如果是签约LPR+差点值,则可在每年房贷利率变化生效次月随当前LPR利率变化调整当年房贷利率。但是,购房时签署的房贷利率如有利率基准加点,则加点部分并不减少,只能是基准利率随LPR利率波动。
对于普通购房者而言,减少房贷利息的可行办法,基本都是提前还贷,即,部分提前还贷或全部提前还贷。只有提前还贷且减少本金部分,才能减少贷款利息部分。
具体来看,部分购房者选择每攒够一定存款,即选择提前还款一部分,一方面做强制储蓄,一方面也减轻还款压力;还有一部分购房者由于有置换需求,即,出售目前尚有抵押的房产,再购买其它房产,则需将剩余贷款全部还清(所谓“解抵押”),这部分购房者会一次性还清所有贷款余额,终止贷款合同。
8月1日,交通银行发布一则关于提前还款需缴纳补偿金的公告引起了购房者的关注,其中提及,调整后,“个人按揭类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厂房贷款)及个人线上抵押贷(消费),提前还款补偿金收取具体以贷款合同中约定为准,补偿金比例为提前还款本金金额的1%。”这条规定对于提前还款的购房者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困扰”,毕竟相较于之前的5年期及以上的长期贷款只需要还款超过3年即可免补偿金来讲,无形中增加了一笔额外的开支。
公告提及,上述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在2022年11月1日前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即,目前提前在交行还款仍按旧的政策执行。
但可能由于争议过多,8月2日下午17时许,该条公告已被删除,发布到删除不到一天。
对于后期是否会再发布类似新规以及其他银行是否会有跟进,只能等待各家银行的进一步举措了。作为普通购房者,在当前房产市场信心恢复阶段,这样的举措并不符合“满足合理的刚需和改善需求”的大方向,“减轻购房者的负担”以继续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回升可能才是当前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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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