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快消息!房产下午茶|发补贴、奖中介、推“共有产权房”,“稳楼市”卖房奇招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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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7月,超80城出台新政“稳楼市”,各地“因地制宜”,可谓花式创新。步入8月,“稳楼市”基调不变,又有诸多新式举措推出,值得关注。


(资料图片)

两地推出“新概念”共有产权

什么是“共产房”?常规意义上讲,“共产房”即共有产权房,是由政府与购房者共同承担住房建设资金,分配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资金数额及将来退出过程中所承担的权利义务;退出时由政府回购,购房者只能获得自己资产数额部分的变现,从而实现保障住房的封闭运行。共有产权住房为转换房地产调控方式起到积极作用。

然而,不同于与政府共同承担,近期,深圳和大理白族自治州纷纷提出由房企与购房者“共有产权”,属于房产调控的新举措。

据报道,8月1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共有产权”方式销售商品房,购房人可以先期购买不低于50%的产权,剩余产权继续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由购房人租赁使用,再按双方合同约定购买剩余产权。

此前,在7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大湾区企业人力资源发展高峰论坛上,深圳市企业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联合深圳安佳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青年人才共有房计划”,青年人才与企业共有产权,三年后可相互回购。三年之后,如果房价出现上涨,青年人才可以选择向企业按照原价购买剩下的一半产权,搭上资产上涨的“顺风车”;如果三年后房价下跌,企业将向青年人才按原价回购一半产权,确保青年人才置业无忧,安居乐业。

尽管两地都是房企与购房者共有产权,但具体做法上并不相同。

前者是购房者“半购半租”,即,购房者一方面在购买不低于50%产权的基础之上,还要支付剩余产权的租金,再约定剩余产权的合同,也就是租金需要支付到购买全部产权之前,而具体细节仍需再做合同约定。

后者则直接约定三年后的执行规则,简单明了。

但无论是哪种执行办法,都减轻了购房者前期的资金压力,是对调控手段的有益尝试。

购房补贴花样多

7月18日,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印发《预发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的方案》的通知,称将向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购房职工一次性预发补贴15万元。

7月底,江西省樟树市发布《关于促进樟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措施》提及奖励商品房销售中介机构销售行为。凡在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已备案的中介机构每销售一套商品房,由收益财政给予1000元奖励。

8月2日,浙江省嘉兴市发布《嘉兴市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自《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嘉兴市户籍二孩、三孩居民家庭,分别给予每平方米300元(人民币,下同)(单套不超过5万元)、每平方米500元(单套不超过10万元)的购房补贴。

以上来自不同城市的购房补贴政策,分别针对不同的补贴人群,可见目前各地政策从不同角度、多手段推进城市房地产市场恢复,综合利用房产工具箱促进刚需和改善需求的合理释放。根据当下房地产市场环境判断,全国房地产市场仍处于信心重铸阶段,近一段时间仍将会有更多城市出台利好房地产的新政,值得购房者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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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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