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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日报
近日,廊坊开发区出台《关于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做好稳定和促进就业工作,确保全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措施》明确,廊坊开发区将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助企纾困等政策,加大力度保市场主体就业。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鼓励支持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针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实施“131”计划,为有需要的农村劳动力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同时,鼓励企业招用区内失地农村劳动力,对招用失地农村劳动力的企业,给予企业每人每年2000至5000元就业补贴,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同时,畅通失业人员救助渠道,开展常态化就业帮扶,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据介绍,廊坊开发区还将通过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举措,进一步激发创业活力带就业。通过实施高质量职业培训、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等举措,强化职业培训助力就业。通过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就业形势监测,进一步优化服务促就业。(记者 孟宪峰 通讯员 王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