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房地产市场处有关负责人针对媒体近日热议的取消“公摊面积”一事做出了回应,“住建厅网站上登的是一个上报住建部的建议,部分媒体有过度解读之嫌。”
住建部只是例行公事,按照正规问题处理流程对“公摊面积”的问题进行了上报,上报内容为:鉴于以建筑面积作为商品房销售的计价依据,已经实施多年,并且已有法律法规确认,如果改革计价依据首先必须修改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套内建筑面积的概念及计价方式,做好宣传、普及和解释论证工作,设置合理的过渡期,以实现计价依据和标准从建筑面积向套内面积的平稳过渡,因此实施的难度较大,周期较长。内蒙古住建厅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推动在商品房交易中以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工作,积极解决购房过程中套内面积不透明的问题。
也就说是,“取消公摊”只是正常的提出意见而已,并无文件实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这不禁想到半个月前很火的“公摊房事件”,山东青岛购房者李女士收房时,发现自己买的110㎡的房子套内面积仅有61㎡。李女士表示,购房时,销售人员介绍项目大概有31%的公摊面积,但实际收房时,却发现公摊面积居然达到了46%。
公摊面积由来已久,尤其被开放商运用的炉火纯青。可以说,对购房者而言,只有买或者不买的选择,想挑肥拣瘦,信息透明,还是很难。
为什么取消公摊面积这么难?就110㎡房子实际到手套内60㎡这一案例来说,购房者呼吁取消公摊面积是无可厚非的。但公摊面积关联问题较多,想一蹴而就太困难了。内蒙古住建厅将取消“公摊面积”列为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这一举措,将有助于促进官方层面对取消“公摊面积”议题的可行性、操作难度等进行综合评估,对推动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具有极大的促进意义。
如果取消公摊太难,那现阶段最重要的是,如何推动“公摊面积”的规范透明,探索出一套符合现状的“公摊面积”规范机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可行性。
取消“公摊面积”绝对是一间长期的工作,无法一步到位,尚需一定时间,但内蒙古住建厅将取消“公摊面积”的议题从舆论迈向实质推动,对于推动相关立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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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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