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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政策适用范围和补贴标准
(资料图片)
自2022年9月23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天台县城区范围内(赤城街道、始丰街道、福溪街道)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新建商品住房,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1%给予购房补贴;乡镇范围内购买144平方米以下(含)新建商品住房,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1.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城区楼盘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0.5%给予购房补贴,乡镇楼盘按房屋成交计税价格的0.75%给予购房补贴。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范围不包括车库、停车位、储藏室等非住宅部分。
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上各类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申请购房补贴。经济适用房、人才公寓、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不属于本次补贴范围。
二、购房补贴申请程序
申请人应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不动产销售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账号凭证复印件等资料。
向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房管窗口提出申请。
经县住建局房管中心审核后,由县住建局房管中心拨付。
三、购房补贴办理时限
申请人须在不动产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购房补贴,逾期不予办理。购房补贴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本通知自2022年9月23日起实施。
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天台县财政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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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