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珠海讯 9月30日,网上流传一份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的《关于调整辖内房地产信贷政策的决议》,从10月1日开始,广东中山、珠海、佛山、东莞、惠州等12个城市首套和二套商品住房“认房不认贷”,广州则不在政策范围内。(目前仅是网上传闻的内容,具体要以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首先认房不认贷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
1、对当地认定家庭名下拥有 0 套住房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利率和首付均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相关资料图)
2、对当地认定家庭名下拥有 1 套住房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利率和首付均按首套房政策执行;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利率和首付按二套房政策执行;
3、对家庭有 2 笔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4、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在 2022 年 10 月 1 日前(不含 10 月 1 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
5、其他未在本次会议完成报备的城市,若有需求,可根据相关流程报备,报备后即可执行,执行日期为报备当日,不再另行召开会议。
目前,佛山、珠海、中山、江门、东莞、惠州、肇庆、韶关、河源、云浮、清远、湛江等已完成备案工作。
这也意味着这12个城市是可以按照上面4条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其次,对河源首付最低比例进行调整。从今年10月起,对买首套商品房的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成。
最后,对阶段性调整首套房利率下限也有提及。
今年10月到12月,部分地方城市实施阶段性调整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限,江门、云浮、湛江取消利率下限,清远利率下限调整为LPR减60BP,阳江利率下限调整为LPR减40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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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