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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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本次《意见》,内容共有17条,主要包含三大方面:一是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二是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三是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金融管理。
《意见》划重点:
加大对租赁住房开发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创新团体批量购买租赁住房信贷产品;
支持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
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严格住房租赁金融业务边界;
加强信贷资金管理,防范住房租赁金融风险。
《意见》提出,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支持商业银行向各类主体新建、改建长期租赁住房发放开发建设贷款,期限一般3年,最长不超过5年。支持向自有产权的住房租赁企业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允许经营性贷款置换开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鼓励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主体发放租赁住房团体购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对向非自有产权的住房租赁企业发放的经营性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分析认为:此次政策最核心的要点,即要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一是政策明确了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管理方面的工作。比如在金融机构方面,明确了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的功能定位。而在金融管理方面,明确要建立住房租赁金融监测评估体系。二是政策明确了“两分法”的金融支持体系,即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配置优化的导向。其中信贷工具侧重开发建设、流动性和日常运营需求,而资本市场侧重于投资长期融资工具。
对于政策对租赁市场的影响,易居研究院总结出三方面,分别是:
第一,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未来需要积极关注“金融支持租赁市场”的相关政策,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尤其是在信贷产品的业务拓展、资本市场各融资工具的运用等方面发力。第二,对于长租公寓及相关企业来说,要积极关注此类金融工具和创新,主动和此类金融机构合作,拓宽短期和中长期的资金来源,确保租赁业务持续开展。第三,对于租客尤其是新市民和青年人而言,更是需要关注此类金融服务,积极和此类金融服务靠拢,在解决租赁需求方面实现更低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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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