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光一12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议书》,公司被正告及罚款300万元,实控人、董事长龙发达被正告及罚款480万元,还有多名董监高人员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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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2021年11月8日,*ST光一曾公告称,公司及实控人别离收到证监会《立案奉告书》,公司因涉嫌信息发表违法违规、实控人龙发达涉嫌指派公司从事信息发表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议对公司及实控人龙发达立案。
存在三项违法现实
江苏证监局指出,*ST光一存在三项违法现实,别离是依照规矩及时发表严重诉讼事项、未依照规矩及时发表2020年3月1日后产生的相关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严重遗失。
详细来看,因*ST光一控股子公司光一出资到期未实行回购责任,东证融汇于2020年1月15日向姑苏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姑苏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光一科技、龙发达等光一出资应付出的产业比例回购款2.13亿元、违约金549.66万元和延期付出本金产生利息及诉讼律师费用承当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2月4日,姑苏中院受理该案。2020年2月19日,龙发达代表光一出资和光一科技到会姑苏中院安排的调停,并与东证融汇等就调停计划达到一致意见。同日,姑苏中院出具民事调停书。
江苏证监局指出,上述诉讼构成严重诉讼,*ST光一时任董事长龙发达代表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到会姑苏中院安排的在线视频开庭,*ST光一最迟应不晚于2020年2月21日对上述涉诉事项进行信息发表,但*ST光一直到2020年4月8日才对上述严重诉讼事项进行发表。
此外,在龙发达的安排、指派下,2020年度*ST光一以工程项目招标保证金、设备收购预付款、预付工程物料收购款及来往款的名义经过江苏凯斯奇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谋盛财物办理有限公司、句容南大置业有限公司、泰州建盈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鹏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鸿信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等中间方将资金划转至光一出资、龙发达及其债权人等银行账户,总计3.39亿元,其间3月1日今后产生2.76亿元。上述资金划拨构成光一出资、龙发达对*ST光一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归于相关买卖。
*ST光一未及时发表2020年3月1日后产生的相关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的规矩,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景象。依据2007年《信披方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信息发表违法行为行政责任确定规矩》第十五条的规矩,龙发达作为时任董事长,是该事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佟岩作为财务总监,是该事项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龙发达作为*ST光一的实践操控人,安排、指派从事上述违法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江苏证监局还指出,光一出资、龙发达2020年上半年占用*ST光一资金2.89亿元,*ST光一未依照规矩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发表。
依据相关规矩,龙发达作为时任董事长、佟岩作为财务总监、戴晓东作为董事会秘书,是该事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其他时任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任昌兆、刘向明、周友梅、周卫东、朱云飞、钱卫民、葛兹俊、许晶、王昊在公司2020年5月19日现已公告光一出资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下,仍在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签字,未能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ST光一被罚300万,实控人被罚480万
江苏证监局表明,依据相关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现实、性质、情节与社会损害程度,江苏证监局决议对*ST光一给予正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龙发达给予正告,并处以480万元罚款,其间以*ST光一实践操控人身份处以240万元罚款,以*ST光一董事长身份处以240万元罚款;对佟岩给予正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戴晓东给予正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任昌兆、刘向明、周友梅、周卫东、朱云飞、钱卫民、葛兹俊、许晶、王昊给予正告,并各处以50万元罚款。
揭露材料显现,*ST光一是一家专心于信息收集技能和全面解决计划的研讨与运用的公司,以软件开发和软硬件相结合的终端产品为事务特征,是国内较早从事用电信息收集体系事务的专业公司之一。
二级商场方面,*ST光一6月10日收跌0.99%,年头至今跌40.18%,现总市值8.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