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0日,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伦哲”或“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3〕1 号)。经查明,海伦哲涉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海伦哲 2016-2019 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2016 年 2 月,海伦哲完成对深圳连硕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连硕科技”)100%股权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6-2019 年,为完成业绩承诺,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连硕科技采用虚构销售合同,虚构采购合同,制作虚假生产、出库及物流等业务资料,通过深圳市爱喜德科技有限公司、黎某、曹某华等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流转,形成造假业务闭环,进而虚增各期收入和利润。
二、海伦哲涉嫌未按期披露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海伦哲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综合上述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对海伦哲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百五十万元罚款,其中,针对2016-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处以三百万元罚款,针对未按期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事项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目前,正推进这一索赔的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后认为,暂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股民(包括机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在2017年4月26日至2022年9月18日之间买入海伦哲股票(300201),并且在2022年9月19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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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