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期财经讯,7月31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科股份”,000656.SZ)发布关于公司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专项自查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承诺履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三、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等相关主体的承诺事项都在正常履行中。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
1、法院能否决定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公司将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如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当予以关注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