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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记者3月6日从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获悉,近日,省法律援助中心出台《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规定》。结合实际,系统全面规范省直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招募、志愿服务内容和形式、工作组织、质量管理、保障和支持等一一提出要求。
依照《规定》,省法律援助中心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注册并建立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志愿者队伍。有意愿经常性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且符合条件的公民,可提交申请表,申请加入省法援中心志愿者队伍。偶尔或临时性参与法律援助服务的公民,可在满足相关项目所需条件下,参与省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志愿者可以根据本人情况自愿退出志愿者队伍。省法援中心研究确定后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项目将通过安徽志愿服务网和安徽法援政务新媒体公开发布。
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形式有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规定》将法律咨询解答形式细化为当面解答、视频解答、语音解答、留言解答等四种形式,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划分成确立委托代理关系、会见、阅卷、调查取证、提出法律意见、参加庭审等若干环节。省法援中心可以视情安排志愿者承担办案过程中的某一环节或若干环节的工作。解答法律咨询,参加庭审等以实际持续服务时间计算志愿者服务时长。省法援中心为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开具相关文书,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支付志愿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实际产生的差旅费、邮电费等直接费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保障条件。
公民申请成为法律援助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应当年满18周岁,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法律援助和志愿服务事业;具备与所参加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在申请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此外,为加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援助,省法援中心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招募了80名社会律师参加无偿援助服务。2022年,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援工作站提供咨询400人次,承办案件3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