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个粉丝问我十八反和十九畏,老师有没有专题讲。
(资料图片)
这个我可以确定,老师没有单独讲过,甚至这两个特色的词好像只提过十八反,还不是特意说的,老师在部分药中讲了原理,比如:
从宋代开始,一些医药著作中,出现畏、恶、反名称使用混乱的状况,与《神农本草经》“相畏”的原本的意思不一样。作为配伍禁忌的“十九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的。
“十八反歌”最早见于金·张子和《儒门事亲》:
木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八反是指:乌头(包括川乌、草乌、附子)反浙贝母、川贝母、瓜蒌、天花粉、半夏、白及、白蔹:甘草反甘遂、京大戟、红大戟、海藻、芫花;藜芦反人参、西洋参、党参、丹参、玄参、北沙参、南沙参、苦参、细辛、白芍、赤芍。
十九畏
“十九畏”歌诀首见于明·刘纯《医经小学):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角),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爁炙煿莫相依。
十九畏是指:硫磺畏朴硝(芒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牙硝(芒硝)畏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灵脂,官桂(肉桂)畏赤石脂。
反药能否同用,历代医家众说纷纭。
一些医家认为反药同用会增强毒性、损害机体,因而强调反药不可同用。《神农本草经》提出 “勿用相恶、相反者。”《本草经集注》也谓:“相反则彼我交仇,必不宜合。”孙思邈则谓:“草石相反,使人迷乱,力甚刀剑。”等等,均強调了反药不可同用,有的医家如《医说》甚则描述了相反药同用而致的中毒症状及解教方法。
现代临床、实验研究也有不少文献报道反药同用(如贝母与乌头同用、巴豆与牵牛同用)引起中毒的例证。因此,《中国药典》 1963 年版“凡例”中即明确规定“注明畏、恶、反,系指一般情况下不宜同用。”
但是,古代也有不少反药同用的文献记载,认为反药同用可起到相反相成、反抗夺积的效能。如《医学正传》谓:“外有大毒之疾,必有大毒之药以攻之,又不可以常理论也。如古方感应丸,用巴豆、牵牛同剂,以为攻坚积药;四物汤加人参、五灵脂辈,以治血块;丹溪治尸瘵二十四味莲心散,以甘草、芫花同剂,而妙处在此,是盖贤者真知灼见,方可用之,昧者不可妄试以杀人也。”《木草纲目》也说:“相恶、相反同用者,霸道也,有经有权,在用者识悟尔。”等等,都强调了反药可以同用。
如《金匮要略》甘遂半夏汤中甘遂、甘草同用治留饮;我们熟悉的电视剧《大宅门》中我记得有个药店的伙计对顾客说:“您的方子里有十八反,我不敢给您抓,要问掌柜的。”掌柜的赵五爷看后说,这是御医魏大人开的方子,照方抓吧。
现代也有文献报道用甘遂、甘草配伍治肝硬化及肾炎水肿;人参、五灵脂同用治冠心病;芫花、大戟、甘遂与甘草合用治结核性胸膜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从而肯定了反药可以同用的观点。
所以说,在尚未搞清反药是否能同用的情况下,开方的时候要慎之又慎,对于我们自学者,再没有摸清药性的情况下,绝不可将反药配伍以免发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