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实控人被调查并留置 劲嘉股份收监管函

发布时间:   来源:红周刊投服平台

4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劲嘉股份及相关当事人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内容显示,2022年4月15日,劲嘉股份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立案调查的公告》称,董事会于2022年4月14日下午收到公司总经理侯旭东通知,其于2022年4月1日签收上犹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进行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的通知书,但直至董事长乔鲁予未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已无法正常履职后才向董事会报告。劲嘉股份总经理侯旭东在知悉上述事项时未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劲嘉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劲嘉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其总经理侯旭东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针对公司实控人、董事长被立案调查一事,劲嘉股份在此前公告中表示,公司尚未知悉立案调查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情况。同时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被立案调查、重大诉讼及仲裁、重大处罚、违规担保、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形。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4月10日,劲嘉股份股东户数为3.969万户。二级市场方面,公告公司实控人、董事长被立案调查后,4月15日、18日、19日,劲嘉股份连收三个跌停。据记者了解,如果劲嘉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最终被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4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4月1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登录证券市场红周刊官网,通过“民间维权”频道进行在线维权,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公开信息显示,劲嘉股份成立于1996年10月,2007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集团主要从事高端包装印刷品及材料的研发与生产,为知名消费品企业提供集创意设计、研发生产及相关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包装印刷整体解决方案;是国内领先的现代化大型综合包装产业集团。

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劲嘉股份股价短期内出现连续下跌,基本面似乎并不稳定,投资者还应谨慎关注为妙。对于对劲嘉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立案调查进展,本栏目也将持续保持关注。4月19日晚间,劲嘉股份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3.79亿元,同比增长15.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4亿元,同比增长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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