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星空君一直在推动一个认知:A股将成为和中国经济地位相匹配的国际级资本市场。
尤其是新《证券法》的修订,从法律层面开始为A股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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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几个里程碑事件,更是越加明显。一是为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背书的注册会计师被禁入;二是部分财务造假上市公司的独董因为没有及时表态被连带处罚;三是退市新规的完善。
尤其是退市新规,从根本上解决了A股难退市的局面。很多垃圾上市公司靠砸锅卖铁卖点血,来支撑利润为正数,就一年又一年的保壳。
垃圾股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恶劣风气,破壳值万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资本运作要比认真经营的上市公司赚钱还快。另一方面,垃圾股参与上证指数的计算,导致上证指数常年在3000点上下波动,和A股的真实情况差异较大。
厦华电子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该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1年度,厦华电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23.77万元,营业收入1.52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金额为零元。上述情形属于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
2022年6月2日,厦华电子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6月23日结束退市整理期,并于6月30 日被上交所予以摘牌。
本来是很正常的走流程,但是,厦华电子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厦华电子诉称,2018年以来该公司即以农产品进口为主营业务,在2021年度相应营业收入核查中,应当被认定为主要营业收入,上交所根据审计机构专项审核意见认定厦华电子营业收入为0元,并据此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
其中最核心的部分,是厦华电子认为进口冻牛肉业务属于自己的核心业务,可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而上交所认为这是贸易业务,不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剔除掉这部分业务后,公司的核心业务营收不足1亿元,从而退市。
上交所拥有最优秀的会计师,怎么可能会判断失误?
审计事务所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指出“公司现有经营业务的持续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尚处于形成稳定盈利模式的转型期”,从相关披露信息中反映,原告开展的进口冻牛肉业务并非一项持续、稳定的业务。
据此,上交所认为厦华电子主张相应收入作为主营收入计算缺乏事实根据。
最后的结果,上海金融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厦华电子的诉讼请求。
话又说回来,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如何应对营业收入扣除的问题呢?
据退市新规,营业收入扣除项为“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也就是说,退市新规鼓励实体经济,上市公司只要有真实的经营业务,哪怕亏损,也足以符合要求不至于退市。
以厦华电子为例,公司曾经是电视行业的巨头,但后来经营不善,公司放弃了实体生产线。2014年开始,厦华电子的相关资产及“厦华”系列商标租赁、转让给了福建民营企业万利达,其中“厦华”系列商标更是以1200万元的价格贱卖。
从这个意义上讲,厦华电子被旧的退市规定“忽悠瘸了”,只要维持三年不亏损,就可以不退市,以至于彻底放弃了实体经营。
但凡有一条线,哪怕亏损,年销售额超过1个亿,公司就不需要退市(当然还需要其他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