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雅达股份;证券代码:430556.NQ)主要从事智能电力监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力监控系统集成服务。公司曾于2021年6月申报科创板IPO,同年11月撤回科创板上市申请。
根据《北交所上市委2022年第61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2022年11月4日公司北交所IPO被暂缓审议,近日将二次上会,但招股书似乎仍存在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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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数据存疑
据招股书,报告期各期(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上半年),公司电力监控产品收入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4.65%、93.16%、90.04%、87.58%,电力监控系统集成项目收入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61%、2.41%、2.94%、2.42%。由此看来,电力监控产品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此外,招股书“主要能源采购情况”显示,2020年公司采购电量226.97万kWh、电单价0.44元/kWh,但科创板招股书却显示,2020年公司采购电量218.33万kWh、电单价0.41元/kWh。
销售模式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存在ODM模式进行销售的情形,该部分产品由公司生产,但均使用客户自有品牌用于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项目。
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0年雅达股份ODM模式销售额1192.16万元、717.7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05%、2.47%;而科创板招股书却显示,2019年、2020年公司ODM模式销售额为1192.16万元、1316.2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05%、4.52%。
此外,据科创板招股书,2019年公司存在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形,2019年末,公司存在劳务派遣员工10人,而本次招股书,公司未披露报告期内使用劳务派遣的情况。
剥离资产情况值得关注
深圳市云帆数智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雅达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云帆)、南京雅爱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雅爱达)为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报告期各期,深圳云帆均为公司第一大客户,公司各期分别向其销售3113.10万元、3612.52万元、3889.71万元、2000.09万元,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的13.13%、12.37%、12.01%、13.76%。
而工商信息显示,程彬、邹帆、包建伟分别持有深圳云帆40%、30%、30%股份,包建伟为深圳云帆监事。
据招股书,上述三人均为雅达股份前员工,并从事业务相关工作,而包建伟同时为雅达股份控股子公司深圳中鹏新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鹏新)的少数股东、总经理,雅达股份与包建伟分别持有中鹏新55%和45%股权。
值得关注的是,2019年雅达股份以16.5万元购买了中鹏新55%股权,并向中鹏新补充实缴资本533.5万元,但据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报告期各期,“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均为0元。
此外,根据公司、中鹏新和包建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中鹏新总经理包建伟承诺中鹏新2020-2023年四个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合计2100万元,根据目前中鹏新的经营情况,预计已无法实现业绩承诺2100万元,预计包建伟需以2000万元左右的现金或等值的股权进行补偿。
另据招股书,雅达股份拥有商标权12项、发明专利28项,其中,子公司中鹏新拥有商标权6项、发明专利6项。此外,公司表示中鹏新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被评为“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同时已拥有6项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和37项软件著作权。经过多年发展,已逐步拥有黑牡丹(600510.SH)的孙公司艾特网能、科信技术(300565.SZ)等下游优质客户,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
未来中鹏新将在立足现有客户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市场、开发新客户,因此其股权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但不知何原因中鹏新却对完成业绩承诺出现了困难。
此外,根据审议会议意见函回复,雅达股份已制定包建伟关于中鹏新业绩补偿承诺的具体执行方案、执行时间,以及对中鹏新财务资助的收回方案。
其中,包建伟2100万元业绩补偿将在业绩承诺到期后6个月内补偿给雅达股份,如包建伟不能足额补偿,差额部分由雅达股份实际控制人王煌英、股东汤晓宇、叶德华、邓大智和陈伟明(收购中鹏新时任董事会成员)在业绩承诺到期后六个月内(即2024年6月30日前)补足;雅达股份对中鹏新的财务资助计划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收回,如若不能全额收回,针对差额部分,实际控制人王煌英承诺将在2024年3月31日前补足。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包建伟对公司的补偿包括其持有的深圳云帆30%股权,若顺利实施,公司便成为大客户深圳云帆持股30%股东。
此外,在回复“主要股东现金分红后的资金具体去向和用途”时,公司表示主要股东现金分红后的资金具体去向和用途已豁免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