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实精密冲刺北交所,披露的同行坏账准备数据或与实际情况不符

发布时间:   来源:金色光-投资有道

目前,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易实精密;证券代码:836221.NQ)正在申请北交所上市。我们发现,易实精密招股书或未披露其历史沿革中的重要技术来源,核心技术人员股权激励或与技术贡献不匹配。同时,易实精密报告期内存在未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比例极低的情况,招股书引用的可比公司计提比例或不真实。

来源:摄图网


【资料图】

重要技术来源或被遗漏

易实精密成立于2010年,2016年3月起在新三板挂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徐爱明。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金属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新能源汽车专用零部件、传统燃油汽车专用零部件和汽车通用零部件,在汽车零部件行业中处于二级、三级供应商的位置。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2年1-6月,易实精密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276.50万元、9067.57万元、15231.71万元、9491.12万元,实现归属净利润1166.56万元、1942.34万元、2819.98万元、1438.36万元。

据招股书披露,易实精密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创新的发展战略,凭借不断的技术积累和技术创新,在精密机加工、复杂冲压折弯成型、激光焊接等技术领域形成了竞争优势、并与泰科电子、伊维氏、联合电子、立讯精密(002475.SZ)、柏狮电子等国内外知名零部件供应商建立合作。

不过,易实精密对于技术来源的披露可能不太充分。2018年5月,易实精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张文进受访时表示,公司最初做贸易起家,积累了较多优质客户,但外贸行业整体利润率较低,因此他们选择与CAMITEC GmbH公司合资成立南通易实工业制造有限公司,即易实精密前身,新三板改制后这部分股份转入了子公司南通易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CAMITEC帮助公司搭建生产线,使公司在成立之初便得到先进的技术、项目、工艺团队支持。根据张文进的叙述,CAMITEC或是易实精密的重要技术来源,但公司在招股书中没有披露相关信息。

张文进受访时还表示,公司主要有三方面优势,一是设备优势,公司拥有意大利GWM和德国SCHUTTE的先进多轴生产设备,二是公司与设备供应商共同设计产品生产流程,三是公司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根据张文进的讲述可知,先进的生产设备是易实精密的重要优势,不过易实精密披露称,公司产品生产不依赖于购置和引进先进生产设备。

核心技术人员股权激励存疑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易实精密共有6名核心技术人员,包括徐爱明、许国良、孙飞虎、缪鹏鹏、周顾波、吴建鹏。其中,徐爱明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许国良任公司监事、技术总监,孙飞虎任公司监事、技术研发部工程师,缪鹏鹏、周顾波、吴建鹏分别为研发一部经理、研发二部经理、研发三部经理。

不过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截至目前,吴建鹏是易实精密约40项已授权专利的发明人,但缪鹏鹏、周顾波都没有担任易实精密任何一项专利的发明人。一般来说,主导和参与专利创造的数量是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重要标准,两位任职多年的核心技术人员未参与任何一项专利创造,似乎很难说得过去。

由此也产生股权激励的疑问。易实精密新三板公告称,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南通众利管理咨询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南通众利),使员工通过南通众利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南通众利包括七名合伙人:徐爱明、王玉梅、孙飞虎、许国良、甘剑锋、缪鹏鹏、周顾波。易实精密的核心技术人员徐爱明、孙飞虎、许国良、缪鹏鹏、周顾波均在股权激励对象中,唯独没有吴建鹏。为公司贡献40项专利的吴建鹏未获得股权激励,而没有参与任何专利创造的缪鹏鹏、周顾波却成为激励对象,这不得不令人怀疑易实精密股权激励设置的合理性。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或不充分

2019年末至2022年6月末,易实精密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172.30万元、3239.69万元、4965.34万元、5028.12万元,其中账龄6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171.39万元、3135.21万元、4941.81万元、5019.02万元。易实精密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6个月以内,招股书显示,2019年末至2022年6月末,公司对账龄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分别为0%、0%、1%、1%,整体计提比例分别为0.03%、0.18%、1.03%、1.03%。也就是说,2019年末和2020年末,易实精密对应收账款几乎未计提坏账准备,2021年末和2022年6月末的计提比例也只有约1%。

易实精密称,公司主要客户均为规模较大、信用良好的企业,回款较为及时,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并且合理。言外之意,易实精密认为客户信誉良好,没有出现过回款困难,因此就可以不计提坏账准备,或者计提比例很低,然而,公司的操作可能不符合监管规定。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发行人不应仅以应收账款欠款方为关联方客户、优质客户、政府工程客户或历史上未发生实际损失等理由而不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发行人应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确定合理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根据这项规定,首先,易实精密2019年和2020年对99%以上的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可能就不合理,即便对应客户是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的优质客户。

其次,同行业可比公司福立旺(688678.SH)、超捷股份(301005.SZ)等年报披露对账龄1年以内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5%,根据监管规定并出于谨慎性原则,易实精密应当采用同样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但实际计提比例远低于上述可比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可比公司超捷股份招股书及2021年年报显示,其账龄1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账龄1-2年计提比例为30%。而据易实精密招股书披露,超捷股份账龄1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账龄1-2年计提比例为5%,与超捷股份的实际情况完全不符。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商务合作
深度财经网  m.xxznews.com 版权所有

投稿投诉联系邮箱:8 8 6 2 3 9 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