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肖文竹 编|深海
5月16日,深交所向金力泰发出问询函。深交所注意到金力泰营业收入连续两年下滑且连续两年亏损,今年一季度净利润继续亏损345.74万元。
基于此,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近两年一期所处行业变动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市场竞争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主要客户及销售金额变动情况、产品价格及成本变动情况等,量化分析近两年一期营业收入大幅下滑及连续亏损的原因,相关因素是否具有持续性影响,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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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金力泰“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02亿元,较期初增长13.64%;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余额2372.68万元,较期初上升2.37%个百分点。”的情况,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发生额及变动幅度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并结合付款模式、结算周期、信用政策等说明营业收入下降但应收账款增长的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等问题。
同时,深交所还就金力泰年报中存货变动、其他应收款中应收股权转让款回款情况、报告期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等方面要求公司详细补充说明。
值得关注的是,金力泰5月11日披露,公司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有关材料,涉及2名自然人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袁翔、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罗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44万元。
投资者索赔的事实和理由为,2021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兼总裁袁翔及时任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罗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2021年6月15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1.5亿元,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亿元。
2021年11月26日、2022年5月27日,公司分别披露《关于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前述增持主体申请将此次股份增持计划截止日最终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
2022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总裁及时任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增持主体在增持承诺期间内增持公司股份0股,增持金额0元,未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针对上述增持未履行的事实,2022年12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对袁翔、罗甸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2]1179号)。
2位原告因上述增持承诺未得以实际履行导致损失,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请诉讼,不过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另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力泰合计收到10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袁翔、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罗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2321.41万元。
除此之外,金力泰还在今年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今年2月3日,公司公告表示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天眼查显示,金力泰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4.7亿元,公司于2011年5月份在创业板上市,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于一体的高性能涂料企业。
公司2023年一季报显示,公司2023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亿元、实现净利润-345.74万元,分别同比变动-6.07%、8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