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诺康达业绩异常波动涉嫌配合IPO调节 仿制药收入占比60%研发费率两降

发布时间: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长江商报记者 沈右荣

第三次闯关IPO,北京诺康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康达”)又遇变数。

5月18日,诺康达原本是上会接受审议,结果是暂缓审议。


【资料图】

诺康达的异常现象不少。备受质疑的是经营业绩,似乎是在配合IPO波动,涉嫌人为调节。

诺康达的二股东曾卷入一场刑事案件,对于这一重大信息,诺康达并未充分披露。公司还因信披问题领到了监管警示函。

诺康达的营业收入中,受托研发服务的仿制药开发收入占比超过60%,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仿制药市场空间可能会越来越小。

而作为一家CRO企业,诺康达的研发投入不仅没有持续增加,反而在减少,也让人不解。

5月18日,针对经营业绩、股东、关联交易等事项,长江商报记者向诺康达发去了采访函,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第三次IPO又被暂缓

诺康达的IPO之路堪称一波三折。

根据深交所安排,5月18日,诺康达上会接受审议。然而,在上会的紧要关头,诺康达被暂缓审议。

诺康达成立于2013年7月,官网显示,其是一家以辅料研究为基础、制剂技术为核心的CRO服务企业,可为合作伙伴提供药品(仿制药和新药)、医疗器械、特医食品,临床前药学研究、临床研究、注册申报、上市后再评价等全链条的研发服务。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4月12日,诺康达申请在科创板挂牌上市,并进行了预披露,保荐机构为德邦证券。当年,上交所第一轮问询后,5月8日,会计师、保荐机构、律师等还针对意见反馈出具了回复意见、补充法律意见书。但当年7月,诺康达终止审核。

诺康达雄心勃勃登陆科创板,为何突然终止审核?一份监管警示函揭开了秘密。

2020年4月10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向诺康达出具监管警示函,原因是,诺康达在科创板IPO申请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未充分披露诺康达与当时第二大客户北京亦嘉新创医疗器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嘉新创”)之间所存在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导致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相关信息披露不规范。因此,对诺康达予以监管警示。

亦嘉新创成立于2017年4月27日,成立次日,即当年4月28日就与诺康达签订了2990万元销售合同。

为何刚刚成立的公司就能与诺康达签订高达近3000万元的合同?2017年全年,诺康达的营业收入只有0.75亿元。

实际上,亦嘉新创与诺康达关系密切。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左保燕担任诺康达监事,左保燕配偶的母亲朱殿芝于2017年4月至9月担任亦嘉新创的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亦嘉新创成立时,朱殿芝出资的50万元实缴资本来源于诺康达实际控制人陈鹏垫资。而在2017年4月至11月,亦嘉新创与诺康达签订了合计1.05亿元的技术开发和一致性评价研究合同。

这是一项重大关联交易,但诺康达选择了隐瞒。

第二次IPO,诺康达选择上交所主板。2021年8月,诺康达与中信建投签署上市辅导协议,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但无后续进展。

2022年6月29日,诺康达转战创业板,历经两轮问询,排队耗时近一年,却在上会当日遭暂缓审议。

这一次,诺康达的IPO进程为何又被缓了?究竟是哪方面出了问题?

营收净利与IPO同频波动

有投资者曾高度质疑诺康达经营业绩异常。

诺康达的经营业绩波动确实异常,似乎与公司IPO进程同频共振。

2019年4月,诺康达向上交所递交IPO上市申请资料,2017年、2018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0.75亿元、1.85亿元,同比增长239.96%、147.5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0.35亿元、0.7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82.40%、121.38%。首次IPO之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十分配合,同比增速均达倍数级。

2019年,首次IPO终止,诺康达的经营业绩立即变脸。2019年、2020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52亿元、1.47亿元,同比下降17.98%、3.23%。对应的净利润也是一样,分别为0.26亿元、0.23亿元,同比下降幅度为66.99%、12.12%。

2021年,诺康达筹划新一轮IPO,并在2022年6月转战深交所创业板。此时,经营业绩再度十分配合般高速增长。2021年、2022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4亿元、2.76亿元,同比增长45.52%、28.79%;净利润分别为0.59亿元、0.84亿元,同比增长163.19%、42.08%。

2017年至2022年的6年,诺康达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四年高速增长、两年大幅下降,业绩大幅增长均为公司IPO关键期,这究竟是巧合,还是人为调节?

上市委也高度关注这一异常现象。净利润方面,上市委要求诺康达结合客户变化、合同履行等情况,说明前次撤回申报材料后业绩先大幅下降、后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调节利润或业绩虚假问题。营业收入方面,上市委也要求诺康达结合与客户的合作关系、里程碑成果的可验证性、研发周期、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调节收入或收入不真实的问题。同时,结合行业政策、合同终止风险、一致性评价收入下降趋势等,说明公司业务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上市委还提及与营业收入异常相关的客户问题。

招股书披露,迪欣医药、兴科蓉药业是诺康达重要的自主立项研发服务客户。2021 年,诺康达与迪欣医药签订《地塞米松眼用植入剂技术转让合同》,合同金额为2800万元,2021—2022年,对迪欣医药确认收入分别为863.53万元、70.93万元。迪欣医药从事药品的批发、配送、销售业务。2021—2022年,诺康达与兴科蓉药业履行中的合同总额分别为8850万元、1.42亿元,确认收入分别为1334.83万元、1433.83万元。兴科蓉药业采购诺康达的产品与服务占其同类产品与服务的比例约为100%。

上市委要求诺康达说明,公司与迪欣医药、兴科蓉药业进行相关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提前终止的风险。

实控人430万现金交易存疑

诺康达的异常还有不少,公司未来的成长性也受到质疑。

诺康达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陈鹏,曾多次大额取现。2019年、2020年,陈鹏分别大额取现200.40万元、230万元,合计430.4万元,主要通过委托张某采购石材、油画、壁画及春节向员工发红包等。

上市委要求诺康达说明,陈鹏以大额现金方式进行交易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其一般消费支出习惯,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承担诺康达成本费用的情形。

在第二轮问询时,诺康达方面解释称,张某系陈鹏多年相识的朋友,现为自由职业者,个人爱好雕塑、油画,有参与雕塑、油画等艺术家装的经验,并有相关的资源渠道;而油画、壁画等多为个人设计师作品,个人设计师基于对税费的考量,更倾向于选择现金方式交易;在艺术家装行业,购买石材、支付石材雕刻师及壁画师等工人费用通常也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因此使用现金方式交易具有合理性。

在移动支付时代,大额现金交易罕见,诺康达的解释并不具有说服力。

诺康达的关联交易备受诟病。2020—2022年,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收入分别为1138.92万元、1634.14万元、1274.70万元,占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74%、7.63%、4.62%。其中,公司共向四家关联方提供了药学研究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合计分别为 1138.93万元、1554.54万元和1127.90万元,占公司同类业务收入的比例合计分别为 8.80%、9.39%和5.75%。

诺康达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否具有合理性、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均值得怀疑。

诺康达是一家以制剂技术为核心,以药学研究为主、临床研究为辅的综合研发服务CRO企业。医药研发外包为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行业,产能主要影响因素包括拥有专业医药研究知识与研发经验的高新技术人才,以及与之相匹配的研发场所和高精密仪器,此外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用于组建高水平研发团队、扩张研发场所及新增高精仪器设备。

从这些因素看,研发投入较为重要。然而,近几年,诺康达的研发费用不增反降。2020—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0.28亿元、0.18亿元、0.21亿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8.76%、8.36%、7.55%,连续两年下降。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均值分别为8.24%、8.78%、10.86%,连续两年增长。

诺康达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受托研发服务和自主立项研发服务,其中,仿制药开发的收入占比超过60%。与之对应的是,一致性评价和1类新药、改良型新药占比都出现下降。

在新的市场形势下,创新药越来越受到重视,诺康达依赖仿制药开发,存在较大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诺康达的二股东杭州泰然持有公司10.99%的股份,杭州泰然的原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泰然天合因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宝锋控制的浙江小泰科技有限公司下设“泰然金融”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分局立案调查,重庆泰然天合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予以注销,失去基金管理人资格。而杭州泰然股权受限,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被冻结、拍卖、变卖或上市后无法及时解禁流通等风险。

视觉中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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