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公司此前遭处罚

发布时间:   来源:雷达财经

雷达财经 文|钱雯雯 编|深海

5月26日晚间,*ST榕泰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50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资料图)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积极组织相关方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为确保本次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延期5个交易日提交书面回复。延期期间,公司将组织相关方抓紧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提交《问询函》的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雷达财经注意到,上交所在《问询函》中提到,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年报显示,截至2022年末,*ST榕泰逾期金融负债本息合计约12.75亿元,负债逾期引发的诉讼事项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及土地使用权等核心资产冻结,面临重大偿债压力和流动性风险。

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1)按诉讼阶段分别列示2022年度相关诉讼的会计处理情况和处理依据,分析相关诉讼的后续执行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相关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2)公司冻结资产的具体情况及金额占比;(3)公司逾期债务的还款安排、还款资金来源、当前偿付进展或与债权人沟通进展,逾期债务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后续融资的影响,后续拟采取的化解流动性风险的措施。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关于上期年报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在本期消除方面,公司2021年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揭阳地区应收账款真实性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出具专项说明,认为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一是2022年期初存在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28亿元已清偿完毕,且本期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二是通过实地走访、挂牌转让应收账款等方式,揭阳地区应收账款真实性问题在本期已消除。

对此,上交所请会计师:(1)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相关要求,补充披露针对2021年度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在本期消除的具体判断过程,并评价相关事项对2022年期初和当期审计意见的影响;(2)结合获取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得的审计证据、函证及回函情况等,补充披露公司揭阳地区应收账款真实性在本期已消除的依据及合理性。

值得关注的是,*ST榕泰还面临投资者的索赔。4月19日晚间,*ST榕泰发布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查明,*ST榕泰存在2021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1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以及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及进展情况。

除了遭到监管处罚,*ST榕泰的实控人近期还遭立案调查。5月24日晚间,*ST榕泰公告称,公司近日从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森华易腾”)获悉,其接到北京市顺义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大鹏被实施留置并立案调查。

*ST榕泰表示,高大鹏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管职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由公司高管团队负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会运作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本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天眼查显示,*ST榕泰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7.04亿元,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化工材料和互联网综合服务,于2001年6月份在上交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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